据港媒报道,去年8月5日香港一名男子于黄大仙被警方截停并搜出激光笔,因而被票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罪。他否认控罪,案件今(25日)在西九龙法院续审。审讯期间控辩双方同意以签保守行为处理。法庭下令被告自签港元,守行为24个月。
事发当日黄大仙区曾发生激烈冲突图源:香港“东网”
据报道,被告男子23岁,被控于年8月5日,在黄大仙睦邻街7号游乐场管有一枝激光笔。警员早前作供,指事发时黄大仙中心一带有示威者聚集。他到场巡逻,发现被告戴着黑色口罩及太阳眼镜、背着背囊,边行边指向对开的黄大仙纪律部队宿舍。由于宿舍曾被极端示威者破坏,他怀疑被告会作出破坏行为,加上被告曾窒步,故觉得被告有可疑,遂截停调查。结果被告的背囊被搜出防毒面具、护目镜及涉案激光笔等。
据港媒此前报道,香港4名男女被指于去年9月8日在维园附近管有喷漆及激光笔等,事隔一年后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或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共5罪,法庭将案押后至11月9日,待辩方向控方索取文件后再讯,并准各被告以港元保释外出。
修例风波期间,暴徒频频用激光笔照射警方及无辜市民。(资料图片)
去年11月14日,香港中环一带有人参与非法集会及挖砖堵路。警方当天拘捕多人,其中包括一名中六毕业生,警方在他背囊中搜出白电油和激光笔等物,因而控告他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被告早前认罪,在东区法院被判入劳教中心,并留有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