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麦盖提县人民法院通过在线视频的方式,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极大的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基本案情年,通过他人介绍,被告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承建的部分建设工程分包给原告王某,由原告王某组织工人进行施工,双方未签订分包合同,均口头达成协议。原告王某进场施工完毕后,双方进行结算,该工程总价为万元,被告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先后向原告王某支付了万元,剩余工程款17万元经原告王某多次催要,被告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直未向原告王某支付,原告王某遂将被告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
快调快结麦盖提县人民法院调解员通过电话联系得知,被告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虽有调解意愿,但远在外省,由于路途遥远,不愿来回奔波参加调解。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介绍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视频调解的优点和便捷,双方当事人欣然同意,经过调解员一个上午的调解下,双方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同意先向原告王某支付工程款元,剩余的元在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双方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网签了调解协议。协议签订后,当事人提出了司法确认申请,法官当即进行线上司法确认审查,审查通过后当场制作了司法确认裁定书送达给原、被告双方。
典型意义本案最典型的意义在于通过信息化网络手段助力调解工作,让多元解纷装上“翅膀”,从线下到线上,不再被空间的距离阻隔,推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积极开展在线调解工作,是人民法院全面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本案充分利用互联网调解的优势,为远在外省不愿千里迢迢来回奔波又具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提供了另一种选择,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将矛盾产生的“前端”与纠纷解决的“后端”,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互联互通,实现全程在线运行,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达到“面对面”调解的效果。通讯员丨张倩
编辑丨黄懿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