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一名网友在微博向四川博物院发出质疑,表示自己在川博中看到讲解的工作人员用激光笔照射古画,一张是中国美术馆馆藏的明代陈洪绶作品,一张是故宫博物院馆藏的宋代绢本册页。该博主表示自己还去问了这位工作人员字画能用激光笔照射吗,对方表示不会长时间照射。文物的展柜玻璃上也贴有“禁止使用闪光灯”的提示,博主对于工作人员这一行为表示了不满,“对于故宫那幅宋画她一边用激光笔指还一边跟游客得意地说这张画在这里展出以后就要休息三年才能拿出来哟。休眠三年是为了你用激光笔照的吗?”
该博主所发布的内容很快引发了各路网友的围观讨论,“不是长时间照射的话应该没什么问题吧?”有网友提出质疑,博主则回应“还是得谨慎,毕竟能量非常集中。个人认为在保护不可复制文物时应该谨慎。”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博物馆中会要求禁止使用闪光灯外,也有博物馆是明确提出了禁止使用激光笔的,比如陕历博,明确禁止了包括激光笔、手电筒等有较强光源的工具。
日前,四川博物院在评论区回复了网友并致歉,四川博物院方面表示已核实馆内讲解员确实存在使用低功率激光笔引导观众观察文物细节的不当行为,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规范使用讲解辅助设备,做好员工培训和实操监督。
在各个博物馆中观众,不使用闪光灯拍照已经是约定俗成的、文明观展的基本要求,这种要求是出于对不可复制文物的保护,使用激光笔照射文物确实是不合适的行为,激光笔照射的光不仅有可能损伤到文物,还可能形成错误的示范,馆内工作人员都不能遵循文明观展、看展的要求的话,观众游客们又怎么会把文明观展要求当回事呢?
但也正如一些网友所提及的,讲解员使用激光笔来讲解是为了给观众指出画中的细节,出发点是好的,但使用的方法是错误的,四川博物院的回应中称“正如您所说,‘有时候保护与普及是矛盾的。’我们需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优化管理,在保护与普及之间寻找合适的方式。”这样的低级错误本不应该出现在经过系统、专业培训的讲解员身上,相较于一般观众,他们本该是有着更加丰富文保知识的专业人员,对观众而言是专业看展的行为典范参照,也因此对于专业讲解员,观众也有着更多的期待和要求。
向观众讲解文物细节的方法不是只有使用激光笔这一种,用肢体动作配合语言指引是更为合适的方式,此外,亦有网友提出一些特别值得讲解的作品不妨放置一件复制品在馆内专门用于讲解或提供给观众触摸体验,加强互动性的同时也不会损伤文物本体。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沈昭
校对盛媛媛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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