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耸人听闻;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里是缺舟也渡人”
说起激光笔,00后可能涉及的不多,但是90后和95后。
对于这种玩具认识应该比较多。
我以前曾经有段时间也很痴迷,我叫它“激光灯”。
它可以根据不同的灯头换出很多的图案。
只不过图案一共就那么几种,外加灯头也不便宜。
玩了一会儿也就腻了,久而久之就被替代了。
我刚才还去了几个小卖部问了问,人家都说早没了。
缺舟:
其实当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当时家长和老师们都在嘱咐。
“不要用这种激光灯去照射别人的眼睛”
我一开始也没当回事,只是觉得不礼貌而已。
但是到了今天我才明白,有些事情你没有经历过,不代表没有发生过。
激光笔的危害很大!
上图是一个博主在14年的时候,所发的事情,真实性不得而知。
但是根据激光笔的特性来看,确实很有可能会对于人眼造成损伤。
简单来说,就是激光笔所发射的光线具有距离远、强度大的特点。
直接照射眼睛就会对于眼球里的组织造成损伤。
而这种损伤很有可能是永久性的,甚至是失明!
如果这样的教训还不够警惕的话,那么接下来的一个数据,一个案例就让你知道。
错误地使用这种激光笔,不亚于一场谋杀。
数据
激光笔用在不同的场合和实施途径上,有利也有弊。
好的话,可以用在教学示范上,以及导游、野外探险应用上。
坏的话,早在零几年的时候FAA(美国联邦航空局)就刊发过关于激光威胁的报告。
同时也指出了相关的问题。
国内国外总得来说都有这样的情况,但是国内能够发现的比较少。
因为造成的事故后果太严重了!实在是承担不起。
所以对于这样的形式,都进行了重罚。
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
违反者最高可处10万罚款,而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可判死刑!
案例
其实不单单是人的眼睛还有飞机,作为如今小汽车进入千家万户。
这种交通工具的安全,更是需要重视。
5月11日,山东青岛。
市民周先生在高架上驾车行驶时,被人用激光笔照射到了眼睛。
当时就感觉睁不开眼。
医院进行了急诊,目前还没有得到相关的确诊答复。(发稿前)
周先生也就此事进行了报警,警方记录后也是在调查中没有给予答复。
从周某的行车记录仪来看,光亮的来源应该是居民楼的住户。
已知的记录片段来看,恶作剧或者说是恶趣味的倾向大一点。
因为只是照了几下。
当然这些是从周先生的行车记录仪看到的,至于在此之前或者更早之前。
做出这个举动的人有没有前科并不知道。
虽然周先生进行了报案,但是还需要看进一步的情况。
因为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很难对于居民楼进行追踪和调查。
这也幸好时没有造成事故,夜晚,又是在高架上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
这就是我为什么说错误地使用激光笔不亚于一场谋杀。
不论是理论,数据还是真实案例,都在不断的暗示我们对于这种现象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