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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功先生《论书札记》说:“行书宜当楷书写,其位置聚散始不失度。楷书宜当行书写,其点画顾盼始不呆板。”这句话以楷书和行书的关系为基点,深刻地揭示了行书和楷书这两种字体的书写规律。只是限于札记的体例,启功先生并没有展开详尽而深入的解说。出于行文和论述的方便,笔者谨就楷书的学习所得,谈谈对“楷书宜当行书写”的认识以及由此引申到的一些问题,借以求教于诸位方家。
一、“楷书”、“行书”辨析
汉字是中华民族集体智慧的结晶。相对于汉语言,它将原本通过口、耳相传的内容诉诸有形的视觉符号,真正拓展了思想与信息交流的时、空维度,为中国文化的承传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千百年来,尽管出现了镌刻、范铸、印刷等多种不同的方式,但总的说来,汉字社会功能的实现主要还是通过书写来完成的。汉字的组织构造与以书写为主的各种表现手段相互作用,又兼受时代、用途、场合等因素的影响,便产生了许多标示汉字形体之大类型、总风格的字体。
表面看来,各种字体内涵明确,界限分明。但是,由于各种字体命名的角度不同,字体之间也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关系。因而,我们首先需要确定“楷书”、“行书”的所指,以便了解“楷书”与“行书”在文中并提的原因,并深入考察“楷书宜当行书写”的准确涵义。专业学术研究对“楷书”与“行书”的界定不可数计,也从不同的层面和侧面揭示出两种字体的本质属性,但是,启功先生在札记中使用这两个概念,且没有另作解释,大概采用了多数人最为熟悉的理解。查阅《现代汉语词典》如下:
楷书:汉字字体,就是现在通行的汉字手写正体字,它是由隶书演变来的。也叫正楷、真书。
正体字:形体合于规范的字。
行书:汉字字体,形体和笔势介于草书和楷书之间。
草书:汉字字体,特点是笔画相连,写起来快。
通过与“正体字”的解释相互参照,可知“楷书”是指在书写中注重形体规范的字体。所谓“规范”,主要在于形体合乎规定,当然,为了达到交流的目的,力求规范应该是所有字体共有的要求。但是,出于保证“正体字”属性的考虑,“楷书”的笔画之间应该不相连属,否则便会引起固有笔画形态乃至整个字形结构的歧异。在与草书“笔画相连,写起来快”的特点比照之后,楷书的这一特点得以验证。至于行书,由于“介于草书和楷书之间”,既不像草书那样“笔画相连”,又不像楷书那样完全不相连,从而保证了汉字形体的便于识读和书写便捷。
书法艺术是以汉字书写为表现形式的,书法艺术的探讨也相应地沿袭了汉字书写的一些基本要求。但是,作为两种并列而立的字体,如果将楷书当做行书来写,固然可以实现“点画顾盼”、“不呆板”的目的,楷书岂不消解了自身的特点,从而成为行书的附庸吗?
二、“楷书宜当行书写”的深层涵义
作为字体名称,“楷书”与“行书”都是就书写完成之后的汉字形态而言。在“楷书宜当行书写”的论述中,“写”的过程尤为值得注意。提到汉字书写,人们往往会想到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比如,在笔画层面,需要从起笔处的左上方做出入纸动作,然后向右、向下、向左下、向右下抑或向右上行笔形成横、竖、撇、捺、提等基本笔画[6];单个汉字多遵循先横后竖,先撇后捺,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先外后里,先外后里再封口,先中间后两边的笔顺;至于章法,则多将单个字从上到下组成一行,行与行之间从右到左排列等等,从而为汉字的使用提供了一个可以并且必须遵循的书写程序。如果加以概括,以上所有环节都是书写工具与纸面相互摩擦形成笔道的过程。为了顺利地完成书写,毛笔在离开纸面之后还需要过渡到下一个起笔。当我们将笔画的书写环节与承接环节贯穿起来的时候,书写过程就表现为连续的线性特征。
线性特征受制于右手操控书写工具的书写前提,也受制于汉字作为信息交流符号的排列规则。线性特征尽管由汉字的日常书写衍生而来,但它被艺术创作充分重视并加以应用,因而,无论楷书抑或行书的优秀作品,都应该是前后联系、上下贯通乃至血肉丰满的和谐整体,也都应该表现出方圆、藏露、曲直、提按、俯仰、疾弛的丰富变化。当然,在行书中,由于“笔画相连”,即使其承接环节也会在纸面上留下相应的痕迹,使得“点画顾盼始不呆板”的特点尤为明显。从这个意义上说,“楷书宜当行书写”的论述尽管使用了人们最为熟悉的概念和解释,却揭示出汉字书写的线性特征,并触及到书法创作更深层次的规律探索。
三、“楷书宜当行书写”的历史背景
书法作品表现为平面的造型艺术,其动态生成过程表现却为线性的顺序。两者之间,线性顺序为作品提供动态生成的理据,作品为线性顺序提供展示的空间。书法艺术的这一特点使之与其他的平面造型艺术产生了本质的不同。在楷书中,笔画之间的承接环节相对含蓄,各个笔画表面看来也不相连属,“楷书鼻祖”钟繇的作品却被后人誉为“使转纵横”[10]。从中可以看出,自书法艺术趋于自觉以来,书家即已注意到线性特征的开掘、运用。之后的阐述与论说可能使用了不同的概念名称,对于线性书写相关问题的探索是事实存在的。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在作品生成中产生的问题涉及到书法创作的一系列方法、规律、思想和观念。其中的很多细节由于难以使用语言加以详尽的描述,在缺少现代化音像设备的前提下,更需要配以准确的现场演示或者恰切的图示讲解。但是,在讲求师承和家传的社会环境中,这些问题大多被视为“不传之秘”,即便偶有寥寥数语的总结,也仅在极小的范围之内传播。至于其他的人们,在依托自身的书写实践加以摸索之外,更多地需要通过非正常手段才能获得。因为不同于非法的钱物捞取,典籍中关于钟繇等人暗中赚取笔法的记载,已经过充分沉淀并净化为书法史的佳话。
大约在清代中叶以后,受“衰时馆阁书”等实用书写要求和金石学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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