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作品,重在其寓意。
往往写于文章之后的,
才是读者爱回味的,
那才是文章所揭示的内涵与道理。
有一期节目,分析了鲁迅的《灯下漫笔》,
主要讲述中国文化对于人们的影响。
其中一位节目嘉宾谈了《灯下漫笔》的读后感,
认为此文把奴隶和奴才的人性讲得淋漓尽致。
这位老师讲述,如果从文学的角度,来分析中国历史的时代,可以分为两个:一个是坐稳了奴隶的时代,另一个为欲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比如,鲁迅的《灯下漫笔》有这样的描写,
一段是讲从袁世凯称帝的那年开始,中交票突然不值钱了,不值钱了人们就会变穷。但是中交票可以换银元,只是价格只有约一半。
虽然中交票不值钱了,但是总比一文不值强。于是人们就拿了元中交票换成了60元的银元。
当人们将银元放到口袋里的那一刻觉得很开心,沉甸甸的感觉真好!既安心又喜欢,心里终于有了踏实感!
嘉宾老师感悟,通过《灯下漫笔》写的银票贬值时期折现银元的小故事,把人性讲得太透彻。他突然看到了另一种思想,那就是,我们是一个极容易变成奴隶的人。
因为明明是遇到了极不平公的事情,在经过所谓的置换之后,哪怕是自己吃亏了,还开心得要命!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人做了奴隶了,还能做到很开心。
可做奴隶做久了会成为什么呢?最后会变成奴才!为什么?因为人做了奴隶之后,只要有了开心的感觉,就开始不自觉地往奴才的方向发展了。
所以,鲁迅的作品思路很清晰,它所表达的就是以下这种观点:
如果你吃苦你熬着,你反抗也没用,那你还是奴隶。如果你在这样的生活中还能嚼出甜头来,品出快乐,甚至你还懂得如何欺负别人,那你就是万世不竭的奴才!
你觉得鲁迅的比喻如何?对此有何看法呢?这位嘉宾分析得有道理吗?在现实中人们真会这样做吗?